1+4”助推AED“救”在身边

文章来源:2099 更新时间:2021-01-01 [字体: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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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作为福建省南安市委市政府57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南安市红十字会主动作为,精心策划,通过“1+4”模式,推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作为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项目向全社会推广普及。

一个实事项目。南安市红十字会将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申报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南安市区人口密集场所配置20台简易型自动体外除颤器,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交通枢纽、繁华商场以及部分学校、住宅小区,方便市民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提升公众场所自救互救水平。针对AED设置点管理志愿团队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打造“救在身边”工程,让每个设置点都成为红十字应急救护的“培训点”“宣传站”“先锋岗”,让该项目真真正成为为民办实事的“暖心工程”。

四个保障机制。一是公益协议。本着“互相配合、共同参与”的原则,红十字会与20个AED设置点管理单位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做好AED的维护管理、人员培训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二是志愿保险。为做好AED志愿服务工作,保障救护员权益,最大程度减少急救员、志愿者参加救援施救等志愿服务活动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或自身人身伤亡等损失,市红十字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签署红十字志愿工作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为南安市红十字会急救员、志愿者提供一份人身保险的保障权益以及施救者救护责任险、救护设施设备损失保险和红十字公益活动项目保险。

三是法律保障。根据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为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理念,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更好推动AED普及使用,保障施救者放心“大胆”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南安市红十字会与福建匡海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其为法律顾问单位,在AED的普及推广实际运作中,为每位红十字志愿者、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受救者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宣传推介。首批20台AED在市区试点配置投放,这是南安市公共应急救护体系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一个城市社会发展的重要标识。市红十字会联合相关部门举行AED投放启用仪式,通过PPT滚动播放和应急救护现场培训,让市民更好了解“救命神器”,让更多人学会使用、敢用、敢出手救,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氛围,让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社会风气更加浓厚,助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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